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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拟明年禁行电动自行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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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5 10:40
深圳拟明年禁行电动自行车,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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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去留问题将有定论了。据确切消息,根据深圳市政府的安排,近期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公安交警局就深圳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政策问题向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汇报,这也意味着深圳“禁电”工作进入了倒计时。按照有关部门的设想,深圳拟于2010年启动“禁电”,具体禁行的范围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退车风波
2004年11月16日,近百名购买了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围在罗湖区布心路一家电动自行车车行前要求集体退货,原因是在当年11月,深圳市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对上路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走机动车道与人行道都将面临处罚。“既然不给上路,厂家为什么还要销售?”参与当时那场退车事件的车主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5年后,同样的疑问仍然存在众多电动自行车主的心中。不给上牌,又不准上路,国家为什么还允许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呢?有关部门为何不提出一个明确的态度呢?
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兴起要追溯到2003年。那一年,深圳市区实施禁摩。禁摩行动的开展改变了许多深圳居民的出行方式,与此同时,一种利用电力驱动更加轻便的电动自行车悄然出现在深圳的街头。这种时速可以达到数十公里,价钱比摩托车便宜的新事物一出现,立即受到了热烈的追捧。一些商家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还将电动自行车做成了摩托车的款式。一时间,电动自行车、电摩托迅速填补了禁摩之后形成的空白。
然而好景不长,2004年开始,有关部门开始留意电动自行车的上路问题。这种依靠电力驱动的新事物,究竟应该算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呢?根据1999年10月1日国家质监局颁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车重应不大于40公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许多时速都已经大大超过了20公里的标准,一些电动自行车的时速甚至可以达到五六十公里。新的问题出现后,深圳的交警与城管部门开始上路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大批电摩托被有关部门查扣。
与此同时,有关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问题也进入了立法的层面。2006年5月1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做出规定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随后,广州、珠海两市率先在全省实施“禁电”,其中广州市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允许上路。而珠海市也启动特区立法权,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特区。
夹缝生存
与禁摩的雷厉风行相比,深圳电动自行车究竟是禁还是放一直未有定论。在几年的时间中,深圳的电动自行车迅速发展。尽管有关部门也不间断地进行查处,但是电动自行车仍然在夹缝中顽强地生存下来。
深圳的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这几乎成为了每一个电动自行车主都想知道的问题。住在宝安区民治街道的谢伟林1995年就来到深圳,在深圳禁摩前后,他被查扣的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已经有几十辆之多。“但是政府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一直没有明确,一会严一会松,又不给其明确身份,我每次上路都忧心忡忡。”谢伟林的担忧也困扰着无数电动自行车主。从2003年的兴起至今,深圳的电动自行车一直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区间中徘徊。
2008年11月,在深圳禁摩5年之后,有关深圳电动自行车究竟该开禁还是放行的争论终于露出了一丝曙光。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听取市民意见”阶段。该《办法》首次将电动自行车列入管理范畴,其第4条中明确规定,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对非机动车的发展进行总体规划,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为非机动车通行创造条件。部分市民认为,这其实是为处于灰色地带的电动自行车正名,其意义等同“解禁”。然而也有市民认为《办法》提出,市政府可以根据交通管理需要,依法对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措施。一些市民认为,政府可以在需要的时间、需要的地点实行“禁行”,这实际是一道“禁行令”。
有关对办法理解的争论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场有关电动自行车该不该开禁的激烈的PK。支持开禁的观点认为,电动自行车存在就需要管理,而且电动自行车轻便环保,方便出行。而反对的声音同样强烈,“电动自行车解禁,深圳禁摩成果岂不白费?”
“禁电”声急
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踟蹰6年之后,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命运或将有了结论。今年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种种迹象表明,深圳的“禁电”工作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省府有关部门答复,《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只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民众参与度不够高,建议学习广州做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民意调查;“禁电”范围需再行研究,应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的市民出行;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前提,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也提出了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禁电”措施,并尽快取得省政府同意批复。拟办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禁电”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禁电”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的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提出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11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10年实施。
市府办公厅还提出,深圳市“禁电”的空间范围是全面禁行还是部分禁行可以再做研究,应当适当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完善、通畅和广覆盖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的前提条件,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深圳“禁电” 倒计时
●2008年11月,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听取市民意见”阶段。
●2009年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
●在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提出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禁电”措施;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禁电”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禁电”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的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11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10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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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题由 都市老农 于 2010-1-12 14:38 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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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6 02:34
政府令:公共地界严禁放屁。但可随地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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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02:50
这样农民做小生意怎么过。现在社会做生意难。那怎么个个买得起小车送货。我还是希望政府考虑下农民的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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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09:56
骑电动车的人大多是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如果全面禁电动车,成千上万的人生活都没着落。建议加强强管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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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09:58
决不能一刀切,一刀切就是管理无能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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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10:49
小孩上学不远不近, 家长又要赶时间上班,书包又连大人背起来都觉得沉重, 所以有电动车就便利多了!
政府应该多考虑普通老百姓! 有专门的电动车和自动车道,不就解决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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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13:12
人民政府 为人民 不知道穷人算不算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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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13:58
与时俱进,禁止摩托车、电动车:
我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买得起摩托车的时候,嫌自行车太多了,要淘汰自行车;
我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买得起汽车的时候,当然嫌摩托车,开车不好开啊,要淘汰摩托车;
深圳市的穷苦百姓终于不能开摩托车了(被禁止),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电动自行车可以替代,现在又妨碍官老爷和款爷们开车,又要禁了
我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买得起雅阁、锐志了,他们就嫌微型车太多了,就要禁止微型车啊(幸好温总理同志最终否决了)
现在,我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逐渐在买奥迪、奔驰、宝马,很快他们会想到禁止10万、15万、20万以下的车上路(禁止比我穷的人开车,车少点,别妨碍我开车)
将来,我们政府部门的官老爷逐渐买100万-1000万的车,他们很快想到禁止100万以上的车。
我们只会开好车、喝好酒、泡靓妞,没有好办法疏导交通、修建足够的公路,我们不想动脑解决交通问题。只需要(也仅仅会)简单的禁止别人上路,我们靓车能开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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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16:14
把骑电动车的人都转移出深圳,当官的车在路上就不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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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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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19:46
不能偏激的看待这个问题,全社会都有责任也有必要为解决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新问题出谋划策,政府部门更有责任公允的处理这一敏感问题,考虑到大众百姓对电动车的感情,处理不慎必然带来人民群众的不满。智慧的、合理的对待电动自行车,是对党的工作、对人民群众负责,更是对政府自己本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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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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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6 22:47
我要买得起宝马,我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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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7 02:08
原来中国人的以“人”为本,这个“人”是特指富人,什么时候来一个条例:穷人与狗不的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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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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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7 09:25
12楼的,狗为何不能上路?有些狗身价几十万,比你的烂命值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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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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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7 09:54
禁摩禁电的宗旨都是以富人为本,不是以人为本。一禁再禁是政府懒政思想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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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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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发表于 2009-9-17 11:02
混账政府的混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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